索引号 | 114112810058325279/2017-00075 | 文号 | 义人常〔2017〕9号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人大 |
生成日期 | 2017-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张俊叶同志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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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人常〔2017〕9号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张俊叶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市人民法院: 根据义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根友的提请,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通过,任命: 张俊叶同志为义马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义马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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