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供销合作社的前身是千秋基层供销社,成立于 1951 年春。它是由全市基层功效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县有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地位,本社在市委政府及三门峡供销合作社的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按照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连接工农,沟通城乡,联系产销,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县供销系统地贯彻落实,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的合作社的决定。
二、 制定全县供销社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 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各基层社直属企业的年度收支计划。
四、 保护直属企业、各基层供销社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 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供应,确保农业生产需求。
六、 指导扶持全县的棉花生产,组织棉花收购、调销。
七、 参与城乡人民的生活资料供应。
八、 负责全县农村农副产品及废旧物资的收购、推销。
九、 指导全县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 负责各基层社、直属公司、县社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 直到全县供销社的各基层社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 直到全县供销社系统的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三、 参与推进全县农业生产化进程。
十四、 组织协调全县支农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各基层社、直属企业的纪检、技改工作。
十五、 负责全县供销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及直属企业的党建工作。
四十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广大社员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经历了把手起家、艰苦创业、几合几分、曲折前进的不断发展过程,通过购销业务沟通了城乡经济,为农业和群众生活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成绩,同时也为国家积累了建设资金。
自成立以来,供销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现在拥有干部职工三百多名,基层社两个,五个专业公司(大厦),近年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合作制旗帜,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坚持“改革、创新、稳定、服务”的思想,强化发展意识,奋力拼搏进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