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现象,培育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义马市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治理重点

坚持依法治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黑车”、“黑户”(主要是出租汽车、“面的”等城市客运车辆),努力营造城市客运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二、整治措施

市交通局、公安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上路稽查,打击无证、无照非法营运的“黑车”、“黑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打重罚。

1、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对无证营运车辆罚款500元—2000元。

2、严禁倒客、甩客或无故将客人移交他人运送,违者罚款2000—5000元。

3、客运经营者采取欺骗手段招揽客人的处以1000—3000元罚款。

4、严禁客运经营者无故不按核定的线路区域从事经营活动者,违者罚款500—1000元。

5、未按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核准擅自购置营运车辆,每车处以车购价3%—5%的罚款。

6、出租车不按规定安装计价器或计程器的处以1000元罚款。

7、营运车辆不按规定悬挂营运标志牌,处以200—500元罚款。

8、营运车辆易主营运,对经营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

9、营运车辆在运行中未携带营运证的处以300—500元罚款。

10、经营者不按规定办理变更、停业、歇业手续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举报电话:0398—5832894、13939815068、13839858581。

 



                                  义马市城市客运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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