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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和我市的有关规定。
2、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使老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做好老干部的安置工作,检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4、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引导老干部参与富民工程建设,组织老同志在党的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方面发挥政治优势,
5、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政策。
6、做好老干部教育工作,办好市直离退休干部学校,指导、督查各乡、镇离退休干部学校的工作。
7、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8、管理老干部活动中心,指导乡、镇、市直老干部中心活动室(场)的工作,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文体活动。
9、做好老干部的统计工作,编制各个时期的老干部名单,填报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的预算,督查经费的管理使用。
10、做好外地老干部来我市参观考察的接待和我市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的组织与服务工作。
11、抓好在职干部联系离休干部制度,各级领导向老干部通报工作制度和老干部工作其它制度的落实。
12、抓好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负责对市直、乡镇专干的培训工作。
13、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老干部逝世后的有关事宜。
14、指导全市的老干部工作,向市委和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15、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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