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5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单位安全环保部。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日。
电话:0398-5855800
通讯地址:义马市银杏路西段锦江国际7楼(47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仓储经营20万吨乙醇汽、柴油项目(一期10万吨) | 2024年9月25日 | 报告表/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三门峡市义马市 泰山南路南段
| 义马神豪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总投资12000万元,新建乙醇汽、柴油调装卸设备,改造乙醇汽、柴油储罐、氮气缓冲罐、空压机系统、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等旧有设备。利用旧有综合办公楼、附属用房(含消防泵房、配电室)、丁类仓库、危废间、事故水池等公辅环保工程。
| 1.废气。项目应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尽量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各项废气经处理后应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2.废水。企业应加强废水排放管理,保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确保排出废水各项指标满足标准。 企业外排废水应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及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加强绿化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