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义马市中招照顾对象照顾政策
一、政策要求 1、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2、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本地高中的照顾5分录取。 3、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4、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目前还未执行关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的教育有待政策。 二、申报方式及办理流程 考生在填报中招志愿时在网上提出申请,上传户口本、相关证书等材料,学校审核原件后向招办提交学生相关复印件,招办在网上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