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关于河南坤通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油田助剂与防水堵漏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坤通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81MAE1M7U38A)上报的由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坤通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油田助剂与防水堵漏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义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该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各项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对各废气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含尘废气和有机废气、危废间废气、罐区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两级水吸收+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各项废气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有机化工企业A级指标要求。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及循环冷却系统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和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取选用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噪声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事故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废气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4.342t/a、非甲烷总烃0.522t/a。其中,颗粒物从2024年义马市石佛鑫鑫环保建材厂2条生产线拆除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倍量替代,非甲烷总烃从2023年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公转铁”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倍量替代。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如遇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5年10月27日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