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月5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3日。
电话:0398-5580001转5328
传真:0398-5580077
通讯地址:义马市银杏路西段(47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生物质 供热项目 | 2025年11月5日 | 报告表/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银河路北侧 | 义马裕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2420万元建设2台 15t/h生物质燃气锅炉,运行后可供应蒸汽量 10.74 万吨/年,促进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用热企业的发展,为后续入驻企业发展提供基础供热保障。 | 1、废气。对各废气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SCR+湿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各项废气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锅炉/炉窑企业B级指标和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脱硫除尘废水回用于灰炭水封工序,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废水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洒水、绿化及灰炭水封工序,部分经污水管网排至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取选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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