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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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义马市公安局警令部。 办公地址:义马市迎宾大道1号院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电话:0398-5830378 传真:0398-3684093 通讯地址:义马市迎宾大道1号院 邮政编码:472300 电子邮箱:ymga2013@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行政机关应该公开的内容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公安局层面信息,本机关将通过义马市公安局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主流媒体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义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三门峡公安网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两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义马市公安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办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义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参照财政和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可申请减免费用,应在《义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经申请人申请,本机关审核同意,可以免除费用。申请免除费用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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